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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澳大利亚居住不足1个月的家庭获批155类RRV,获批时间少于3个月

签证类型Subclass 155
类别Resident Return

案例摘要

J先生及其家人于2015年通过技术移民获得PR,但在随后的五年间每年仅在澳大利亚停留5至10天,并且由于COVID-19原因只能从海外递交申请;尽管通常的海外(离岸)审理周期为1年,他们的RRV仍在少于3个月内获批。

背景

J先生及其家人在2015年通过技术移民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由于其在原居住国的工作安排无法实现如计划般的迁居。此后五年间,家人仅短暂停留澳大利亚——每年停留5至10天,累计澳大利亚居住时间合计不足1个月。随后,COVID-19疫情又阻碍了他们计划中的境内RRV续签,因而必须改为从海外递交申请——通常海外申请的审理时间约为1年。

挑战

  • 五年内累计澳大利亚居住时间不足1个月——显著低于通常的两年标准门槛
  • 因COVID-19出行限制被迫从海外递交申请——离岸RRV申请通常需约1年审理
  • 申请需要清楚且充分的理由,解释工作承诺情况并证明其对澳大利亚的持续承诺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基于我们对客户自2015年获批PR以来完整移民历史的全面掌握,我们准备了一份高度详尽的RRV申请。我们清晰说明了原居住国工作承诺导致无法迁居的具体情况,证明家人持续致力于澳大利亚,并将“停留澳大利亚虽有限但每年保持一致”的访问模式作为与澳大利亚保持联系的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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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成功因素

  • 长期客户关系——对客户完整移民历史的充分了解,使申请框架得以最优化
  • 申请材料质量高度详尽——与通常约1年的离岸审理周期相比,实现了3个月内的离岸获批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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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155类RRV获得批准——自递交之日起少于3个月,明显快于通常约1年的离岸审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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