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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既往代理人长期不作为而在长年延误后,经第3号附表豁免(Schedule 3 Waiver)获批820/801配偶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配偶签证申请人曾在澳大利亚非法居留,其申请由既往代理人以纸质方式递交,之后又无人跟进达三年之久;所需的第3号附表豁免(Schedule 3 waiver)未能得到恰当处理。我们重建了整个案件,并最终成功获批。
背景
M先生在其配偶签证首次申请时,正处于非法居留阶段。其既往移民代理以纸质方式而非在线方式递交了申请,并在长达三年期间未对申请进展作出跟进。案件的核心法律挑战——为证明境内申请所需的第3号附表豁免(Schedule 3 waiver)——从未得到适当准备。待我们接手时,申请材料已不完整、代理人无法回应,且关键证据缺失。
挑战
- 申请以纸质方式递交后无人跟进三年,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且未提交豁免相关材料
- 第3号附表豁免是案件的法律基石——必须从头构建部长行使裁量的有力理由,以证明允许境内申请
- 此前提交的文件需要被审查并在缺失关键的关系与财务证明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结果
820/801类配偶签证获批,成功挽救了一起长期停滞且处理不当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