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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类学生签证:通过书面陈述向AAT上诉获发回,且无需开庭
案例摘要
W女士的学生签证被拒决定在AAT阶段被推翻,未进行全面开庭审理——仲裁庭成员仅凭书面陈述即被说服:通过一份严谨的证据材料包以及针对每一项拒签理由的精确法律论证。
背景
W女士作为国际学生,其500类学生签证被拒。她寻求向AAT提起上诉,并要求案件仅通过书面陈述方式获得解决——不进行全面开庭——这就要求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异常强大且完整,足以使仲裁庭成员仅依据案卷材料作出有利决定。
挑战
- 仅凭书面陈述说服仲裁庭成员作出有利于申请人的决定——其所要求的文件标准高于以开庭审理为基础的上诉
- 必须在书面证据材料包中准确识别并逐一回应所有拒签理由,且不得提供口头澄清的机会
结果
AAT经由书面陈述即被说服,并在无需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将决定发回给移民局部门,使W女士得以恢复继续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