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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人医疗理由基础上获批第二次8503豁免申请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其境内配偶签证因触发8503“不再允许逗留”条件而被宣告无效。其先前已提交过一次豁免申请,且该申请曾被拒绝。我们最终成功就第二次豁免申请取得批准,依据为担保人的心理状况——鉴于对重复提交的豁免申请适用更高的审查门槛,该结果更为不易。
背景
申请人持单次入境的游客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并附带8503“不再允许逗留”条件。该游客签证在有效期内时,他申请了保护签证,但被拒。随后他向难民复审法庭寻求复审,法庭维持拒签决定。之后,他又提起司法审查,结果同样对部长不利,即法院也支持部长的决定。当他申请境内永久配偶签证时,由于仍存在未获豁免的8503条件,申请被认定无效。此前,一名移民代理曾基于与澳大利亚公民结婚这一理由提交过第一次豁免申请——该理由单独而言不足以成立,并最终被拒。随后我们受委托提交第二次豁免申请。
挑战
- 8503条件导致境内配偶签证申请无效,阻断了通往永久居留的正当途径
- 第一次豁免申请已被拒,原因是先前代理仅依赖了不足的理由
- 重复提交的豁免申请门槛高于首次申请——必须严格遵循PAM3指引
- 为使第二次豁免申请存在成功前景,所主张的情况需与第一次申请所涉情况存在实质性不同
结果
第二次8503条件豁免申请获得成功。该条件被豁免,使申请人的境内配偶签证申请能够被合法递交并进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