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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与关系类案件中,第三方配偶担保限制在MRT阶段获豁免:基于令人信服的个人历史
案例摘要
一名担保人此前曾担保过两名前任伴侣,现面临第1.20J条规(Regulation 1.20J)对其第三次为配偶提供担保的限制,导致其无法再为第三名配偶担保。部门拒绝该申请后,我们通过向MRT提起上诉,并在案中提交担保人关于关系破裂、创伤经历及其当下关系真实且持续存在的广泛历史材料,最终成功促使MRT作出有利决定,从而获得豁免。
背景
我们的委托人的担保人曾有三段既往关系,均以其伴侣离开为结局,且在部分情况下还带走了其子女。其第一任伴侣曾获批配偶签证,但随后担保人及其两名子女被遗弃;在其中一次遗弃发生之后,担保人在驾车途中遭遇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其住院,并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工作。第二任伴侣同样离开,进而引发财产分割与监护权争夺,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随后,以同样方式结束的一段长期事实婚姻关系也进一步恶化了他的状况。之后,担保人与申请人通过网络相识,并在发展出长期距离关系后结婚。部门依据第1.20J条规(限制担保次数)拒绝了该申请,并认为不存在令人信服的特殊情况,且指出该关系并非长期持续。我们遂向MRT提起上诉。
挑战
- 担保人已为两名此前伴侣提供过担保,因而触发第1.20J条规的担保次数限制
- 部门认定该关系并非长期持续,且不存在令人信服的特殊情况
- 以连贯且有说服力的方式呈现复杂的创伤经历及多次关系破裂的个人背景
- 担保人在与申请人结婚时并不了解该担保限制
结果
仲裁庭认定现有关系真实,并认为存在令人信服的特殊情况,足以为豁免第1.20J条规的担保限制提供正当理由。仲裁庭据此发回案件,并作出指示:应豁免该担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