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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障孙辈看护人的祖父母申请获批:AAT确认Carer签证—患下丘脑垂体功能减退及轻度智力障碍
案例摘要
寻求Carer签证以协助照顾患残障孙辈的祖父母,孙辈被诊断为下丘脑垂体功能减退症(hypopituitarism)和轻度智力障碍。申请人原本的签证申请被内政部拒绝。我们将案件提交至AAT,并成功争取将案卷发回内政部作进一步审理,最终获得积极结果。
背景
申请人申请Carer(Subclass 836)签证,以照顾其患残障的孙辈,该孙辈为澳大利亚公民。该儿童被诊断为下丘脑垂体功能减退症(hypopituitarism)——一种终身性疾病,垂体腺无法产生正常的激素水平,需要终身进行激素替代治疗,并进行定期抽血监测。此外,儿童还患有轻度智力障碍。上述病症的组合使其需要每日的亲身照护。申请人的照护使担保人——该儿童的父母——得以继续学习和工作,并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内政部拒绝了Carer签证申请,申请人随后向AAT提交复审申请。
挑战
- 看护签证标准要求证明无法由任何其他澳大利亚亲属或福利、医院、护理或社区服务来提供照护——举证门槛较高
- 儿童病情涉及较高的医疗复杂性,需要详尽的临床文书支持
- 申请人需证明其与被照护人的直接照护关系符合监管对“提供协助”的定义,且至少持续两年
结果
AAT接受了我们的陈述,并将Carer签证(Subclass 836)事项发回内政部以供重新审理,从而为申请人取得积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