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案例研究

尽管在澳大利亚实际居住合计仅3个月,仍成功在第二次155类居民返程签证续签中获批5年期

签证类型Subclass 155
类别Resident Return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在前五年内仅在澳大利亚累计停留14天,曾获批首次1年期居民返程签证;随后虽然往返探访澳大利亚,但其澳大利亚实际居住合计仍仅为3个月,最终仍获批第二次5年期居民返程签证续签。

背景

申请人在其永久居留(PR)前五年内在澳大利亚的实际停留仅14天。其后,申请人首次获批1年期居民返程签证(RRV)。在第二次续签期间,申请人往返进出澳大利亚,但其实际居住总时长仍未超过3个月——明显低于通常适用于优先5年期签证的标准门槛。

挑战

  • 第二次续签时澳大利亚实际居住合计仅3个月,低于标准5年期获批门槛
  • 在两次申请周期内,申请人于澳大利亚的实际在场存在性极为有限的持续模式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我们对第二次RRV申请进行了严密准备,最大化整理并呈现所有可用的澳大利亚关联证据,同时就持续且具有实质性的纽带提出了有说服力的论证——在其实际在场模式较为有限的情况下,仍成功实现获批5年期。

预约通话,了解我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如何使其成为可能

关键成功因素

  • 有力的纽带论证与战略性证据呈现,使其在通常仅支持1年期续签的条件下仍获批5年期
预约通话,了解我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如何使其成为可能

结果

获批5年期155类居民返程签证——鉴于其澳大利亚实际居住总时长仅3个月,该结果属于难得的特殊情况。

需要签证事务帮助?

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从了解复杂移民挑战的资深移民专业人员那里获取您的个性化评估。

申请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