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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重大犯罪记录,444类签证仍获不予取消——太平洋岛国申请人,涉及酒精类犯罪
案例摘要
一名来自太平洋岛国的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累积了重大犯罪记录,主要系多次监禁期间发生的由酒精引发的违法行为。该申请人面临依据《移民法》第501条取消签证的风险。我们成功提出反对取消的理由,核心在于:对其澳大利亚公民子女造成的困境,以及申请人真实的改过自新情况。
背景
申请人于1986年以学生签证抵达澳大利亚,后在此期间获批永久居留。多年来,他卷入了大量刑事犯罪,其中不少与酒精有关,并先后多次服刑。部门就其“过渡性永久签证”通知申请人,鉴于其重大犯罪记录,可能依据《移民法》第501(2)条取消签证。
挑战
- 多项刑事定罪及监禁服刑——触及第501条所称重大犯罪记录门槛
- 需要在处理酒精引发的违法行为历史的同时,提供其行为已发生改变的证据
- 签证取消将使申请人与其澳大利亚公民子女分离——这是关键的反向权衡因素
结果
部门接受了我们的陈述,并决定不取消申请人的签证。家庭困境与真实康复之间的合力,足以在实质上推翻取消签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