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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任代理的过错导致不法停留的820配偶签证第3附表豁免(Schedule 3 Waiver)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的学生签证被取消。她虽成功推翻该取消决定,但其先前的移民代理未能告知她递交新学生签证的28日窗口期,导致她因此处于不法停留状态。我们在第3附表(Schedule 3)要求阶段接手后,成功主张该不法停留情形源于其无法控制的条件。
背景
我们的当事人持有一份572类学生签证入境,后因其出勤记录被取消。她成功推翻了取消决定,并享有28日窗口期以递交新学生签证。然而,其先前的移民代理从未告知她该窗口期,机会随之逾期。随后,她在28日之后才递交新的学生签证申请,但该申请被拒。随后提起的MRT上诉以及申请部长干预(Ministerial Intervention)均未获成功——部长指出可能存在配偶签证的可行性。此后,这对伴侣递交了820类配偶签证申请。我们是在第3附表要求阶段受聘的,因为至此申请人最后一次实质性签证已到期。
挑战
- 申请人因先前移民代理未告知其28日窗口期而直接陷入不法停留状态
- 此前曾经历多项程序(MRT、部长干预),均未获成功
- 尽管移民历史复杂,第3附表标准仍要求存在令人信服的特殊情况
- 在未能处理完既有程序的情况下,必须在第3附表要求阶段受聘推进事宜
结果
第3附表(Schedule 3)论点获接纳,获批820类临时配偶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