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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5年内仅在澳大利亚停留13天,仍在先前被拒后成功获批155类居民返程签证

签证类型Subclass 155
类别Resident Return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在5年期间仅在澳大利亚停留13天,其自行递交的居民返程签证(RRV)申请被拒签。经分析拒签原因并准备了全面的支持证据后,为申请人及其家人成功取得居民返程签证。

背景

申请人此前曾持有RRV并在海外工作。其在独立递交第二次RRV申请时,在过去5年内仅在澳大利亚停留13天。该自行递交的申请被拒签。与本所接洽后,我们分析了拒签信内容,并准备了一份全面回应。

挑战

  • 在5年期间仅有13天的澳大利亚居留,远低于任何有意义的门槛
  • 先前自行递交被拒,需要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对每一项已识别的关注点作出针对性回应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我们仔细分析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及拒签信内容,逐项识别部门提出的关注点,并准备了全面的支持证据及具有说服力的论证,以逐条回应拒签中提出的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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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成功因素

  • 对拒签信进行细致分析,使我们能够对部门关注的每一项问题精准提供反证
  • 准备完整的支持证据材料,以满足关于纽带及缺失原因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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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155类居民返程签证为申请人及其家人获批,尽管其在澳大利亚仅有13天的实际在境时间,但仍推翻了先前的自行递交拒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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