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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10年非法滞留且与担保人无共同子女,成功获批820/801类配偶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在澳大利亚非法居留近十年,且与其担保人无共同子女,最终通过成功获得Schedule 3豁免以及多层次的关系证据体系,获得820/801类配偶签证。该体系能够在缺少传统证明方式的情况下予以补偿。
背景
申请人曾在澳大利亚非法居住近十年——属于极端的“命运逆转”情形。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没有共同子女,从而排除了通常较为重要的关系证据要素。担保人没有健康问题。如未能基于令人信服的可怜同情理由成功取得Schedule 3豁免,则境内申请将不具备合法递交的权利。
挑战
- 近10年的非法居留——最主要的法律障碍;需要令人信服的Schedule 3豁免,方能使境内申请得以有效递交
- 没有共同子女,要求在其他方面提供极其深入且详细的关系证据,以弥补通常以子女证明关系的不足
- 长期非法居留史很可能导致移民部门对申请所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结果
820/801类配偶签证获批。移民部门接受了Schedule 3豁免及全部关系文件,并未要求进一步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