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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显著特殊情形而为违法申请人获批820类境内配偶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曾持学生签证入境,随后成为违法非公民,因具有令人信服且具同情理由的情况,向其寻求递交820类境内配偶签证申请,并就《附表3》相关标准提交有力且富同情心的陈述。
背景
我们的客户曾以临时学生签证入境澳大利亚,期间其实质性签证已到期,从而导致其成为违法非公民。其后在澳大利亚境内,该客户结识了一名澳大利亚公民,该公民成为其担保人。两人随着关系发展,逐渐建立起强烈的情感及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申请人接洽我们时,其已属违法非公民,需一并递交境内820类配偶签证申请,并提出《附表3》豁免的论证。
挑战
- 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已属违法非公民,需要就《附表3》作出豁免论证
- 就违法期间提出令人信服且具同情理由的事由
- 在同时提供逾期居留证据的情况下,证明关系的真实性
- 担保人存在严重且有文件记录的心理健康问题,需要提交医疗证据
结果
在向移民部门提交详尽陈述后,820类配偶签证获批,使申请人得以合法留在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