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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既往不法居留及品格问题后,获批309类境外配偶签证
案例摘要
一对已婚夫妇在澳大利亚公民担保人一方的丈夫(此前曾逾期滞留旅游签证)被迫返回海外后,需要递交309类境外配偶签证。我们准备了一份全面的申请,同时就不法居留期间及品格问题进行回应,并最终成功获签。
背景
在其丈夫——一名外国公民——此前曾以600类游客签证抵达澳大利亚后逾期滞留并在澳期间非法居住,最终因家庭原因被迫返回其原籍国家时,担保人向我们寻求协助。在其居澳期间,这对夫妇相识、结婚,并育有第一个孩子。申请递交时,他们正怀第二个孩子。鉴于既往不法居留史,我们决定在与309类境外配偶签证申请一并递交的品格陈述中直接处理这一问题。
挑战
- 申请人因逾期滞留旅游签证而存在一段不法居留期间
- 与担保人及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孩子分离,造成迫切性
- 品格陈述需主动就不法居留期间作出回应
- 尽管夫妇被迫分离,仍需提供真实关系的证据
结果
309类境外配偶签证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