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案例研究
444类签证取消决定在AAT成功复审——基于品格理由,改过自新由改正服务支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的444类签证因存在重大刑事犯罪记录而基于品格理由被取消,随后在AAT复审中获得成功。新南威尔士州改正服务部门的督导人员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性证词,临床心理学家亦确认,羁押促成了真实戒断及改过自新的实现。
背景
申请人的444类签证因基于品格理由(源于重大刑事犯罪记录以及过去与当前的刑事行为)被取消。AAT复审中,呈现出异常有力的改过自新证据:新南威尔士州改正服务部门的督导人员不遗余力到庭并提供书面及口头证词,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举止品行以及其所取得的进步给予正面评价。
挑战
- 依据s501作出的取消决定,基于重大刑事犯罪记录,所引用的既包括既往也包括当前的刑事行为
- 需要证明已达到足以说服仲裁庭行使裁量权的改过自新程度以及再犯风险降低情况
结果
仲裁庭认为,申请人在改过自新方面取得的卓越进展意味着无需通过取消签证来保护公众。基于应当作出有利于不取消签证的裁量决定,该案被发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