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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完婚后,将准结婚签证申请转为309类签证
案例摘要
一对在300类未婚夫妻签证申请期间已开始办理的伴侣,决定在审理期间于海外结婚。我们迅速撤回300类申请,并改为转由309类境外永久伴侣签证处理,最终取得成功结果。
背景
我们的委托人(担保人)前来寻求协助,申请人为其在海外的伴侣申请300类准结婚签证。两人曾在伴侣的居住国相识,并建立了真实且长期投入的关系,意在赴澳结婚。我们递交了300类申请,并提供了证明关系真实性的证据,以及双方年龄差距显著的情况。审理过程中,双方通知我们:他们决定在海外结婚,而不再等待签证获批。
挑战
- 伴侣决定在海外结婚,导致300类申请在审理过程中途即不再有效
- 需快速完成向正确签证类别的转换,以避免延误及浪费审理时间
- 用于证明300类真实关系的证据已在前期材料准备阶段完成汇编
结果
转换过程管理顺畅,最终309类境外伴侣签证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