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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第1.20J项担保限制后获批事实同居伴侣签证
案例摘要
寻求获批820类事实同居伴侣签证的事实同居伴侣申请人,面临一项复杂情况:担保人先前曾在前5年内担保过另一名伴侣,从而引发第1.20J项规定的审查疑虑。通过提出充分且富有同情关怀的理由,详细解释相关情况,最终成功获得签证获批。
背景
我们的委托人处于事实同居关系,拟申请820类伴侣签证。本案出现了两个问题:(1)该对伴侣的事实同居关系持续时间少于12个月;(2)担保人在过去5年内曾为其前一名伴侣提供过担保,引发第1.20J项问题,从而使人对当前关系的真实性产生疑虑。两次担保行为所对应的具体情形需要作出审慎而充分的说明。
挑战
- 该对伴侣的事实同居关系持续时间少于所要求的12个月
- 担保人在前5年内曾为之前的伴侣提供担保,引发第1.20J项规定的审查疑虑
- 先前担保距本次申请时间较近,导致部门对当前关系真实性提出质疑
- 前一段关系背后的非同寻常情形需要被令人信服地解释清楚
结果
该理由被接受,申请人获批820类伴侣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