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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期永久居民(有犯罪记录)成功获批居民返程(155类)签证
案例摘要
尽管申请人在申请中披露了犯罪记录,但其作为长期永久居民(居澳三十年以上),仍在部门层面获批5年期居民返程签证,且未被转介至部门的品格审查相关部门。
背景
申请人已持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身份三十多年,且这些年中曾获签多次居民返程签证。与品格相关的问题在其最近一次申请之前便已出现。在居民返程签证(RRV)过期后,申请人曾出境,直至新签证获批后才得以重新入境。申请递交并披露犯罪记录后,移民部门回应迟缓。我们接手,负责管理其品格事项并对申请进展进行跟踪。
挑战
- 在居民返程签证申请中披露的犯罪记录导致审理出现显著延迟
- 申请人在居民返程签证过期后滞留海外,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 存在被转介至部门品格评估相关环节的风险,而一旦转介通常会显著延长问题解决的时间框架
结果
申请人在部门层面获批5年期居民返程签证,且未转介至部门的品格审查相关部门,使其能够迅速返回澳大利亚并与其配偶和子女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