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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逾十年后获批155类居民返程签证
案例摘要
一户于2009年获批永久居留的家庭,因错误认为其身份已永久丧失,逾十多年未返回澳大利亚,最终在两周个工作日内成功取得155类居民返程签证。
背景
该申请家庭于2009年8月在境外获批永久居留。其后,他们在澳大利亚进行了两次短期访问,每次均少于四周,随后为管理不断增长的生意并抚养年幼子女而返回中国。在其旅行便利到期后,曾有一名既往代理错误告知他们需要重新申请新的永久居留签证。基于对自身身份已丧失的错误理解,在于2023年寻求法律咨询前,该家庭逾十多年未返回澳大利亚。
挑战
- 在澳大利亚缺席超过十年,且未与澳大利亚建立实体性联系——没有房产、就业安排,亦没有较长时间的居留
- 家庭被错误告知其永久居留已丧失,导致进一步延误并加剧缺席时间
- 需围绕其长期滞留海外的个人及商业原因构建一份有说服力且文书完备的案件
结果
该申请于递交后两周个工作日内获批,移民部门未要求进一步提供信息。该家庭成功恢复其居留身份,并以永久居民身份返回澳大利亚。该案表明:在提交了充分且有说服力的文书证据的情况下,单凭长期缺席并不会当然阻却居民返程签证的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