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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澳大利亚停留20天仍成功获批居民返程签证(5年内)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因其在前五年内仅在澳大利亚境内停留20天而被拒签居民返程签证。我们成功证明其与澳大利亚存在实质性就业及个人联系,尤其是其在一家国有公司担任的重要顾问职务,以及其与家人紧密的联系。
背景
我们的当事人在过去五年中仅在澳大利亚境内停留20天,因而导致其居民返程签证申请被拒。尽管其实际在澳停留极为有限,我们仍主张申请人与澳大利亚之间维持着具有意义的联系,足以支持签证获批。
挑战
- 在前五年内仅在澳大利亚停留20天——实际在澳停留极其有限
- 尽管几乎完全不在澳,仍需证明其与澳大利亚之间存在实质且有益的联系
- 证明其就业及个人联系真实存在,并且对澳大利亚具有实际益处
结果
复审结果获得成功,案件随后被发回移民部门以供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