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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予继续执行的第501条拟取消签证意向通知——首次犯罪、持有色情物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在被发现持有色情物品并被判处18个月监禁后(其为首次刑事犯罪),在品格相关事由下收到了拟取消其签证的意向通知。我们提交意见称其不会再犯,并证明其与澳大利亚存在重大联系;最终未取消其签证。
背景
在对其位于住宅的场所执行搜查令期间,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发现该申请人持有色情物品。随后其被控并最终定罪,获判处1年6个月的监禁刑期。这是其首次刑事犯罪。该刑期触发了第501条的品格评估,并发出拟取消其签证的意向通知。
挑战
- 18个月的刑期达到第501条所界定的“重大刑事犯罪记录”门槛
- 犯罪性质为持有色情物品,具有特定敏感性
- 需要在“首次犯罪”的情境下综合衡量所涉犯罪行为的性质
结果
移民部门接受了我们的陈述,拟取消签证的意向通知未予继续执行。申请人的签证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