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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前遭拒后成功促成部长干预,获批189类技术独立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其189类签证因在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中提供具误导性的信息而被拒签,且在其向行政上诉仲裁庭(AAT)申请复审时,相关拒签决定被维持。随后,在成功促成部长干预并基于经法证式审查的要点主张重新递交申请后,该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
背景
申请人持500类学生签证入境澳大利亚,并完成工商管理硕士。其后,她递交了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并申请189类技术独立签证,但因其在意向书中提供具误导性及虚假信息而被拒签。申请人寻求在AAT进行审查;在请求以文件审理方式作出决定后,AAT维持了部门的决定。由于存在一段非法在澳期间,她随后持有过桥签证E。在此期间,她完成了护理学硕士,并获得澳大利亚老年护理护士(Aged Care Nurse)工作。随后递交了部长干预请求(Ministerial Intervention Request)。
挑战
- 由于在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中提供具误导性及虚假信息,189类签证被拒
- AAT在文件审理中维持拒签决定,使部长干预成为主要仍可行的途径
- 非法在澳期间导致持有过桥签证E
- 为在重新递交一份新的EOI及签证申请前所需的法证式核查,因而需要在复杂移民历史背景下进行审慎审查
结果
部长行使其公共利益权力,用更有利的结果替代仲裁庭的决定。随后,申请人在重新递交申请后6个月内获批189类技术独立永久居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