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案例研究
尽管此前访客签证被拒,仍在4个月内获批300类准未婚夫妻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客户的未婚妻系高风险国家公民,曾先前被拒发访客签证。我们协助该对当事人准备一份可供作出决定的300类准未婚夫妻签证申请,该申请就先前拒签事由作出针对性回应。最终,该签证在4个月内获批——明显早于通常的12至17个月审理时间。
背景
我们的客户的未婚妻系一个在移民目的上被列为高风险的国家公民。该对当事人于2017年年初在网上相识,几个月后线下见面,随后进入订婚状态。未婚妻此前为赴澳而申请访客签证的尝试被拒,理由是其未能满足“真实的临时入境者”要求。鉴于该对当事人相识时间较短,且未共同居住,因此境内配偶签证并非可行选项。我们建议该对当事人改为申请300类准未婚夫妻签证。
挑战
- 未婚妻来自高风险国家,签证申请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 既往访客签证被拒,需在申请中处理不利的移民记录
- 当事人仅相识较短时间,且未共同居住
- 300类签证的标准审理时间为12至17个月
结果
该签证于2018年1月初获批,即在2017年9月下旬递交后不足4个月;相较标准审理时间,明显提前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