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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存在30年年龄差,仍获批300类拟婚配偶签证
案例摘要
协助一名欧洲公民在与澳大利亚公民担保人维持真实关系的情况下取得300类离岸拟婚配偶签证,我们的陈述重点回应了双方显著的30年年龄差。
背景
我们的客户是某欧洲国家的公民,已与一名澳大利亚公民保持三年关系。双方决定结婚,并寻求我们的协助以获取300类离岸拟婚配偶签证,使申请人能够入境澳大利亚以完成婚姻。申请中最显著的事项是双方之间相差30年,这要求我们准备一份经细致筹备的陈述,以证明该关系真实且充满关爱。
挑战
- 双方存在显著30年年龄差,因此需要直接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关系的真实性
- 存在由决定者质疑该关系的性质及其动机的可能
- 需要证明双方家人和朋友已接受并支持该关系
结果
决定者接受了该项理由,申请人获批300类拟婚配偶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