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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移民官引用错误条款而在1周内恢复签证——无需AAT,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
案例摘要
一名移民官以其并不熟悉的错误条款为由拒签。申请人向移民办公室直接提出投诉(并引用正确的法定规定),最终在1周内恢复签证,无需进行AAT上诉程序。
背景
申请人的签证被移民官拒签,该移民官所依据的是错误条款——即对移民法的适用存在明显错误。我们在拒签决定作出后并未走耗时且成本高昂的AAT上诉程序,而是识别出该错误并向部门直接介入推动纠正。
挑战
- 移民官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款——查明具体错误点对于任何有效应对都至关重要
- 需要在不升级至AAT的情况下纠正错误拒签——如可实现,则应当争取更快且成本更低的结果
结果
签证在直接投诉提出后的1周内得以恢复,表明对监管适用作出精准、有针对性的法律挑战,往往能够比正式上诉更快纠正错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