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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类技能签证(482类签证)工作和技术类签证

劳工协议(Labour agreement)分流

本签证适用于获得劳工协议提名的雇主提名的技术工人。该签证允许你在澳大利亚临时居住和工作。劳工协议由澳大利亚政府(由部门代表)与雇主之间制定。

快速了解

停留期限

最长可达4年,取决于劳工协议中的条款。 持香港护照者最长可停留5年。

费用

从 AUD 3,210.00 起

处理时间

如需了解本签证的处理时长参考,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长指南工具。该工具会显示最近已作决定的申请的处理时间。此为仅供参考,并非针对你的具体申请。

条件

查看所有条件

你必须

  • 根据劳工协议的条款,被提名在指定职业下工作。
  • 除非劳工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你在过去5年内至少获得12个月与相关全职工作经验相当的工作经验或同等水平。
  • 以兼职或临时/零工(casual)方式完成的工作,必须相当于至少12个月的全职工作。
  • 如果你的职业需要相关技能评估,你必须进行该技能评估。
  • 只为你的担保人工作。
  • 除非你被豁免无需展示,否则需满足英语能力的最低标准。

帮助你的签证

如果你在申请签证方面获得帮助,在你支付给他人之前,请阅读“谁可以帮助你提交签证申请”的相关信息。

持此签证,你可以

  • 在澳大利亚为你的担保人最多工作4年;如果你持有香港护照,则最多可工作5年。
  • 学习(你不会获得政府资助)。
  • 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 由你的雇主通过雇主担保移民计划(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186类签证)为你担保永久居留。

内政部官方来源

本页为了便于阅读,对内政部资料进行了重组与改写。作出关键决定前,请务必回到官方来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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