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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假期签证(子类417)访客签证

第二次工作假期签证

本签证适用于18至30岁的人(或部分国家为35岁),他们目前持有或曾持有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签证,可在澳大利亚进行第二次工作假期

快速了解

停留期限

12个月

费用

750.00澳元

处理时间

如需了解此签证的处理时间指示,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间指南工具。该工具将显示近期已作出决定的申请的处理时间。这仅供参考,并不针对您的具体申请。 由于我们收到的工作假期签证申请数量,您的申请可能需要比指南中所示时间更长的处理时间。在我们以书面形式告知已向您批准签证之前,请勿安排前往澳大利亚的行程。

条件

查看所有条件 查看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 Maker)项目

您必须

  • 此前已以子类417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如果没有,请参阅第一份工作假期签证
  • 如在澳大利亚境内,须持有实质性签证,或您的最后一份实质性签证已在28天内到期
  • 持有符合条件国家或司法辖区签发的护照
  • 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或部分国家为35岁)
  • 已完成3个月指定的子类417工作
  • 未随行受抚养子女
  • 以您本人身份申请。申请中不能包含家庭成员。

关于您的签证的帮助

如果您获得了签证方面的协助,在您向他人付款之前,请阅读“谁可以协助您的签证申请”。

申请

凭此签证您可以

  • 在澳大利亚进行短期工作以帮助支付您的假期费用
  • 学习,最长4个月
  • 尽可能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 完成6个月指定的子类417工作,以符合申请第三次工作假期签证的资格

内政部官方来源

本页为了便于阅读,对内政部资料进行了重组与改写。作出关键决定前,请务必回到官方来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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