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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假期签证(subclass 417)访客签证

第三次工作假期签证

该签证适用于目前持有,或曾持有第二次工作假期签证(Working Holiday visa)的人士,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部分国家为35岁);他们可在澳大利亚进行第三次工作假期旅行。

快速了解

停留期限

12个月

费用

750.00澳元

处理时间

如需了解本签证处理时长的指示,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长指南工具。该工具会显示近期已作出决定的申请的处理时长。本指南仅供参考,并不针对您的具体申请。 如果我们收到的工作假期签证申请数量较多,您的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处理,超过指南中所示的时长。 在我们以书面形式告知您已获签证之前,请勿安排前往澳大利亚的行程安排。

条件

查看所有条件 查看工作假期项目(Working Holiday Maker)

您必须

  • 此前在澳大利亚已持有2次subclass 417签证。如果您没有,请查看第一次工作假期签证或第二次工作假期签证
  • 若在澳大利亚境内,需持有实质性签证,或您的最后一份实质性签证已在距今不足28天前到期
  • 持有来自符合条件的国家/地区的护照
  • 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部分国家为35岁)
  • 已完成6个月指定的subclass 417工作
  • 随行人员不得为受扶养子女
  • 请自行提出申请。您的申请中不能包含家庭成员。

有关您的签证的帮助

如果您将获得签证方面的协助,请在向他人付款前,阅读“谁可以协助办理您的签证申请”。

凭借此签证,您可以

  • 在澳大利亚进行短期工作,以帮助支付您的假期费用
  • 学习,最长可达4个月
  • 尽可能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内政部官方来源

本页为了便于阅读,对内政部资料进行了重组与改写。作出关键决定前,请务必回到官方来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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