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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与度假签证(462类签证)访客签证

第二次工作与度假签证

本签证适用于18至30岁(含)且目前持有或曾持有工作与度假签证的人士,使其可在澳大利亚进行第二次工作度假。

快速了解

停留期限

12个月

费用

750.00澳元

处理时间

如需了解本签证的处理时长,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间指南工具。该工具将显示近期已作决定申请的处理时长。本信息仅供参考,并不针对您的申请。 由于我们收到的工作与度假签证申请数量,您的申请处理时间可能会比指南中所示时间更长。在我们以书面形式告知您已获批签证之前,请勿安排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行。

条件

查看所有条件 查看Working Holiday Maker项目

您必须

  • 此前已持462类签证入境澳大利亚。如果您没有,请查看第一次工作与度假签证
  • 如在澳大利亚境内,须持有效实质性签证,或您上一份实质性签证已在28天内到期
  • 持有符合条件国家签发的护照
  • 年龄在18至30岁(含)
  • 已完成3个月指定的462类工作
  • 不得随行受抚养子女
  • 请自行递交申请。申请中不能包含家庭成员。

获取关于签证的帮助

如果您要获得签证方面的协助,在您付款给他人之前,请阅读“谁可以协助签证申请”。

申请

持此签证,您可以

  • 在澳大利亚进行短期工作以帮助支付您的假期费用
  • 学习,最长4个月
  • 可尽可能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 完成6个月指定的462类工作,以满足申请第三次工作与度假签证的资格

内政部官方来源

本页为了便于阅读,对内政部资料进行了重组与改写。作出关键决定前,请务必回到官方来源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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