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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压力下曾被建议撤回申请后,仍获批457类签证
案例摘要
一名申请人在先前移民代理的胁迫下,曾被要求撤回其457类签证申请。内政部发出警告称该申请将被拒签;若申请被撤回,申请人将丧失其请求复议的权利。我们向其建议不要撤回申请,随后准备了一份详细的陈述以论证其符合资格条件,最终获批457类签证。
背景
申请人曾通过其先前的移民代理提交457类签证申请。内政部通知其,若不在次日前撤回申请,该签证将被拒。先前代理向申请人施压,要求其遵从撤回要求。当申请人就第二意见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强烈建议其不要撤回申请——一旦撤回,将意味着若签证在实质审查中因不利理由被拒,申请人将丧失向 MRT 请求实体复议的权利。我们认为该申请存在合理成功机会,并且通过精心撰写的陈述可以扭转结果。
挑战
- 内政部发出几乎立即的“撤回或拒签”最后通牒,导致显著的时间压力
- 先前移民代理施压要求申请人撤回,从而将导致申请人丧失全部复议权利
- 案件官员已就该申请在实体审查层面形成初步不利看法
- 时间过短,难以准备一份足以改变案件官员评估的全面陈述
结果
内政部接受了我们的陈述并为申请人获批457类签证,从而避免了被拒签以及撤回申请可能导致的复议权利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