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Visa
先前申请被拒后成功取得学生签证,且在 AAT 上诉期限届满的情况下适用离境再入境策略
挑战
一名申请人曾持有近10年的学生签证,后该签证申请被拒。他未阅读拒签信,导致 AAT 上诉窗口在无行动的情况下到期。随后,他通过先离境再入境的策略,成功获得境内新递交的学生签证申请获批。
结果
获批500类学生签证。
成功结果
阅读完整案例 →签证拒绝上诉和复杂移民事务的真实结果。每个案例都代表着深入的法律分析、策略性证据准备以及在行政审查委员会前的专业倡导。
一名申请人曾持有近10年的学生签证,后该签证申请被拒。他未阅读拒签信,导致 AAT 上诉窗口在无行动的情况下到期。随后,他通过先离境再入境的策略,成功获得境内新递交的学生签证申请获批。
获批500类学生签证。
一名咖啡馆及餐厅经理(ANZSCO 141111)收到了来自塔斯马尼亚州政府的190类签证州担保提名邀请。
收到塔斯马尼亚190类州政府提名邀请。
一名来自中国福建省的申请人拟在澳大利亚照顾瘫痪的侄子,其116类照顾者签证申请在历经6年的审理程序并经历4次单独补充材料请求后,最终获批。
在经历6年审理及4次补充材料请求后,获批116类照顾者签证。
一名移民官以其并不熟悉的错误条款为由拒签。申请人向移民办公室直接提出投诉(并引用正确的法定规定),最终在1周内恢复签证,无需进行AAT上诉程序。
在向移民办公室直接投诉后1周内恢复签证。
一名申请人因其与其家庭均无澳大利亚亲属或资产而被拒签,从而导致内政部对其真实出行目的提出质疑。尽管如此,该申请人在一次补充/再次申请并在完成充分的背景分析与材料准备后,于再次申请后的一个月内获得600类访客签证。
600类访客签证在再次申请后1个月内获批。